8月24日,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,为进一步推动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,省科技厅、省发改委、省工信委、省环保厅决定启动2011年度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。
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,是指依靠科技创新,发展循环经济,在节能减排、清洁生产、资源综合利用、保护环境等方面,工作成效显著,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企业。申报示范企业必须建立了研究开发机构,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%,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,拥有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或产品;主要节能减排指标,如单位产品能耗、物耗、水耗、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。
对经认定的示范企业,江西省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上门服务,帮助解决科技创新中的技术难题,并在省级科技项目立项,专利申请与资助,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审批,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、国家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推荐上报,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,予以优先支持,将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成果优先推荐列入国家重大节能技术推广目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