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5日,东莞虎门生态环境分局联合公安分局开展突击行动,查处虎门镇怀德社区一无证照五金氧化作坊,现场抓获4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嫌疑人。
行动当晚,执法人员来到五金氧化作坊时,4名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嫌疑人正在生产中。
在现场可以看到,作坊生产环境恶劣,满地油污,还设有氧化、清洗和酸洗等工序,存在生产废水偷排直排问题,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。同时还存放了不少货品,以及氢氧化钠、磷酸三钠和工业亚硝酸钠等生产原料。
行动组检查发现,该五金氧化作坊属于无证照经营,没有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和安装相关环保设备擅自生产。现场,行动组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其生产废水进行抽样检查,并对其生产设备进行查封。
据了解,此次拘留的4名嫌疑人中,有三人为该作坊的经营主体,另外一人卢某忠为二手房东。因放任非法排污行为,二手房东卢某忠被追究法律责任。
审查过程中,卢某忠表示,出租房屋时,他并没有认真了解该作坊的生产内容,也没有查看过其生产废水的排放渠道,以至于被追究法律责任,落得如此下场,自己是十分后悔。
无证照五金氧化作坊经营主体高某伟表示,自己现在非常后悔,希望广大朋友不要做危害生态环境的事情,因为这些钱赚到了也是昧着良心的钱。
执法人员提醒各位出租人提高法律意识,出租房屋时要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,明确双方权责、约定守法事项。
出租人有义务提醒或协助承租方办理相关手续,做到合法经营,并且要落实监管责任,定期检查出租的厂房物业,发现有违法生产活动应立刻制止,或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举报,千万不要存有侥幸心理,纵容违法生产行为。
据了解,出租人明确知道承租人的生产活动会严重污染环境,但仍然对其放任不管的话,从法律上出租人应该作为污染环境罪的从犯处理,按照刑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,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