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经济之声报道,发改委通报称,“十一五”期间千家企业实现节能1.5亿吨标准煤。
发改委通报,“十一五”期间,千家企业单位氧化铝综合能耗、乙烯生产综合能耗、烧碱生产综合能耗等指标下降了30%以上,单位原油加工综合能耗、电解铝综合能耗、水泥综合能耗等指标下降了10%以上,供电煤耗下降近10%,部分企业的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。据统计,“十一五”期间千家企业实现节能1.5亿吨标准煤。
据了解,2006年4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选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8万吨标准煤以上约一千家企业,启动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,目标是“十一五”期间节能1亿吨标准煤左右。千家企业能源消费量占工业能源消费量的一半,占全国能源消费量的三分之一。
为了完成节能行动,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地方政府签订了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书,各地分别与本地所属千家企业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,每年组织考核,结果向社会公告;千家企业均按要求编制实施了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,各地组织专家对能源审计报告集中进行审核,对不合格的报告要求企业进行整改;印发了《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》,部署实施能效水平对标活动,在钢铁、化工、水泥三个高耗能行业开展对标试点,编制了《重点耗能行业能效对标指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