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因将电镀厂废水偷运至东莞直排下水道领到1年的刑罚后,陈灿江、何树朝、袁沛苍3人怎么也想不到,自己眼下还要为数年前所犯下的错误承担800多万元的赔偿款。近日,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宗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作出一审判决,判决陈灿江等3人赔偿超过875万元,用于生态环境损害修复。该起案件也成为东莞市首宗公开判决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。